检察风采
护佑文脉!三个关键词看懂公益诉讼的责任担当
时间:2020-11-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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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22日至27日,最高检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有关人员,赴江苏徐州、扬州、南京等地,就办理相关代表建议及推进公益诉讼立法研究实践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文物保护现状

    地处江苏中部的高邮市,为京杭大运河畔的历史文化名城,因秦王嬴政筑高台、置邮亭而得名。这里文物古迹众多,历史遗存丰富,拥有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点段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其余文物保护单位80处。

    调研组视察盂城驿、明清运河故道、镇国寺等世界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0月25日上午,调研组来到高邮市,实地视察盂城驿、明清运河故道(里运河)、镇国寺等世界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盂城驿,高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了《高邮驿站》的故事,该文是蒲松龄在管理盂城驿驿务间撰写的,反映当时驿站真实状况。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集团总经理助理黄超感叹道:“高邮果真是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文物修缮保护得好,文化故事也讲得好!600年前的驿站保留到现在,维护这么好,要感谢各位为此付出的努力。”她表示,江苏对文物的保护、历史文化的挖掘和宣传经验值得广西借鉴。

    文物保护也离不开技术保障。在江苏力汇振控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向调研组作了《高性能阻尼器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实践》专题汇报,同时介绍该公司在南京承接的两个重点文物加固项目情况,其中隔震加固这一新产品新技术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引起了代表们的极大兴趣。

    “应用的成本大概多少?”

    “这项技术是否可以在国内推广?”

    “新建建筑上应用阻尼器是否有强制规定?”

    “阻尼器的寿命以及更换成本情况如何?”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外国语学校教授级高级教师李鸿彬更关切教育医疗领域的应用:“学校、医院是否可以使用这项技术?”

    代表们纷纷表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要尽可能使用一些新技术和新产品来更好地保护文物,让我们悠久的历史文化能够更完整地代代传承。

    各方专家意见

    听证会现场

    高邮市检察院拟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大运河(高邮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建议,组织了一场公开听证会,由5名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文物专家和法学专家担任听证员。这天,调研组来到现场观摩。

    听证员一致认为,以镇国寺塔为代表的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总体良好,但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持续擦亮历史文化名城的名片。检察机关出台的专门意见总体可行,同时建议吸收今天的评议意见加以完善,并强化执行落实力度,确保为大运河(高邮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公开听证凝聚了多方社会力量,共同探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途径新方法,是非常好的方式。要想收到扎实的效果,还需要各部门发挥优势、协同配合。”李鸿彬代表表示。在随后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就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文物发表了看法。

    黄超代表说,在高邮的调研让她感觉到,相关部门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她建议,检察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里引入抢救性、预防性保护理念,在事前、规划、评估时及时介入。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远东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党永富认为,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一份文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他建议,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建立完善公益诉讼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除了职能部门的参与,还要发动文物保护协会等社会力量,同时借助现代科技力量帮助公益诉讼取证。

    结合司法实践,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检察长沙沨表示,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近几年工作开展稳中向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法检两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仍存有困惑,推动公益诉讼立法是现实的迫切需求。

    公益诉讼立法

    调研组此行的另一目的就是推进公益诉讼立法研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法以及对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行法律解释的建议。

    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现场

    10月26日下午,调研组在南京市检察院举行座谈会,全国、省、市三级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有关人员参加。

    会上,江苏省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分别汇报了全省、南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相关立法进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秦淮区、建邺区检察院负责人汇报了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听完汇报,黄超代表说,江苏、南京检察机关注重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沟通,善于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显著。她建议,要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探索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专业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共同助力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

    “江苏和南京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站位高、定位准、思路活,工作很有特色,取得了很好成绩,值得全国检察机关学习。”沙沨代表说。她认为,江苏具有良好的法治环境,要用好用足政策法规进一步开展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形成江苏特色检察公益诉讼;要总结方法、积累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她期待江苏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出更多举措。

    今后公益诉讼工作如何开展,党永富代表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聚焦重点领域,及时汇编典型案例并总结经验,在全国范围内互相交流学习;二是总结各地区已经出台的支持公益诉讼的决定,结合实际将文物保护等纳入重点领域,加强对公益诉讼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三是扩大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的办案范围,将城市建设产生的空气污染、油烟污染、白色污染、土壤污染等作为重点案件办理。

    关于公益诉讼立法的设想,李鸿彬代表认为,公益诉讼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国家层面对公益诉讼进行立法,对案件受理范围、不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机制、检察机关履职的法律依据等进行规定,非常有必要。通过公益诉讼宣传,得到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出台公益诉讼法将更具实效。

    为更深入探讨公益诉讼立法的理论基础,代表们还参加了在徐州召开的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与专家学者、司法实务人员交流。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要顺应时代大潮,推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此行,代表们还实地调研了徐州市贾汪区、在长江汇兴隆洲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考察了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检察日报 江苏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卢志坚 张静 萧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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