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记民于心,尽责于行
时间:2021-06-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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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国栋,198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和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多次获评优秀公务员,2012年获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绩突出先进个人”。

    他积极探索以“侦查模式”打击民事虚假诉讼行为,累计承办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1件,自主查获虚假诉讼案件33起,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8份,截止目前已再审并改判23件。

    十年基层磨砺,不忘为民初心

    十年青春,十年奋斗。十年里,他从初出茅庐的书生逐渐成长为单位的中坚力量。驻村干部、司法助理员、司法所长、公诉人、案件管理……,不同岗位磨砺出了他脚踏实地、问题导向、不屈不挠的工作作风。

    他工作的第一站是一个司法所,作为预备党员,他兼任起了驻村干部,刚报到不久,老书记就给他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村里修建康庄公路需要无偿征用农田,为了让公路早日通车,老书记将自家的农田与公路沿途所有被征用的农户进行置换,而老书记家里一分田也没有了。这一幕让他有些不解,这样不吃亏吗?而老书记的回答让他终身难忘,并时时回响于心,老书记说“不肯吃亏,就不要做共产党的干部”。

    “作为一名党员,我的初心就是为群众服务”,带着老书记那句掷地有声的回答,他在践行初心的路上始终将群众装在心里,大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帮助群众下山移民,小到无偿为村民代理案件并远赴温州法庭开庭,帮群众填一份表格,他始终认真、细致,常年如一日,正如群众评价他的,“有什么事找国栋,他都很上心,小伙子办事我们安放心。”

    创新工作方法,维护群众利益

    因为热爱,所以风雨兼程。法律毕业的他始终有个梦,去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线,惩恶扬善。循着这个梦,2014年,他投身检察事业,在他热爱的检察工作中,他将入党时的初心和人民对司法公正的强烈愿望化作工作动力,力争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他也曾站在公诉席上唇枪舌剑,也曾坐在案管大厅埋头苦理数据,时光轮转,如今他又回到了最初的原点,时刻与群众站在一起。民事检察,事事关系群众,在云和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他以过硬的责任担当,过硬的业务素质时刻维护群众利益。

    “套路贷”严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扰乱金融秩序。在云和县刑事打击“套路贷”查获案件数量为零的情况下,他创新运用“侦查模式”充分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坚持独立自主调查取证,重点打击民事虚假诉讼行为,陆续破获张某某冒充原告系列虚假诉讼案、袁某某隐名借贷系列虚假诉讼案33起,涉案金额400余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他总结出“侦查模式”工作经验,获浙江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并经全省民事检察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交流推广。

    推动社会善治,彰显检察担当

    始于办案,但不止于办案,他力争“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在案件办理中,他总是将一个个发现的问题清晰的记在本子上,继而去学习、去探究问题的背后原因,寻找解决的方法。在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的过程中,他发现民间金融领域为规避监管而普遍采取的“隐名放贷”手法,是虚假诉讼高发的重要诱因。结合我省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需求,他在案件办结后又陆续探索推进“金融+”公开听证等列机制,进一步压缩虚假诉讼滋生土壤,引导民间金融在“阳光下”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社会善治。他的工作经验陆续被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以及浙江法制报、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

    社会治理不仅需要严惩犯罪,也需要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让群众多增加一点法律知识,减少一点法律风险。”办案之余,给群众普法是他最热衷的事情,他积极主动为农村干部、中小学生进行普法讲座,受众面达4000余人。2021年正值民法典实施,作为民法典讲师团成员,他将法律知识浓缩成微课,该微课被评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民法典》优秀微课,编写的案例获评丽水市“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我是人民检察官,我理应为人民服务”,十年磨一剑,变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为民初心。在检察事业壮丽的诗篇里,他深知心中的责任,肩上的重担,他用忠诚、担当、为民践行公平正义,他用克己奉公、爱岗敬业履行党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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