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
欲购买二手车,他掉进别人设计的陷阱
时间:2021-07-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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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经常在丽水市莲都区和云和县城之间往返。2020年,叶某因经常搭载周某,两人一来二去逐渐熟络了起来。

    “我想买辆二手车。”202011月,像往常一样,叶某在搭载周某去丽水的路上,两人闲聊了起来,叶某提到自己一直想买辆二手车,但是由于二手车的质量难以把握,一直没有敲定主意。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此时已是债务缠身的周某突然心生一计,“我刚好在丽水市区的一家二手车店有股份,听说最近上海有一批二手车比较便宜,我可以通过关系帮你买一辆便宜的二手车。”听周某有路子能买到质量好又便宜的二手车,叶某寻思着让周某帮忙购买车辆。

    几日后,叶某通过电话再次联系周某,表示让其帮忙购买一辆二手车,周某眼见叶某已经上钩,顺势答应帮忙去上海购车,并通过微信询问叶某需要的车型等加深叶某的信任,之后以要支付车辆订金为由,要求叶某预先支付30000元,求车心切的叶某并未多加怀疑便取了30000元现金交给周某。

    实际上,周某并没有二手车店的股份,也没有上海购车的途径,在骗取30000元后周某即刻将钱用于偿还债务。因还有部分债务未偿还,思来想去,周某决定继续行骗,他上网找来二手车的图片并通过微信发给叶某,告诉其撤资不错,价格为47800元左右,要求叶某补齐尾款,后经双方商量,叶某再次支付7800元,并约定剩余10000元提车后再行支付,再次得逞的周某同样将钱用于偿还债务。

    支付了大部分车款的叶某以为心心念念的二手车即将到手,但是等了一段时间后却音信全无,随后他多次追问周某购车进展,但均被周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在叶某一再的催促下,周某偿还了7000元给叶某,叶某此时发觉自己被骗,并向云和县公安局报案。

    20216月,犯罪嫌疑人周某主动到云和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将诈骗所得的30800元退赔给叶某,取得了叶某的谅解。日前,云和县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涉嫌诈骗罪向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购车时应选择正规销售平台,切莫随意轻信他人“代购”,也勿被超低价购车诱惑,购车时应全面查看车辆情况,确定购买后再支付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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