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0-09-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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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研究制定本院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对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上级检察院授权行使侦查权。

    5、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开展本院的理论研究工作,并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11、负责本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权限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本级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本院教育培训工作。

    12、协同县委及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院检察干警。

    13、组织开展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14、组织开展本院的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5、负责其他应当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二、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15485764.29 元。

    (二)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15485764.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85764.29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占0%;专户资金0元,占0%;上年结转0元,占0%。
      (三)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15485764.29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973911.98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152.08元、卫生健康支出676760.23 元、住房保障支出806940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052488.26元,占71.37%,日常公用支出1873276.03元,占12.1%,项目支出2560000元,占16.53%。

    (四)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85764.29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85764.29  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973911.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152.08元、卫生健康支出676760.23元、住房保障支出806940元。

    1. 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85764.29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687354.21元,主要是我院绩效考核奖金每年都未列入年初预算,都是年底才追加的。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12973911.98元,占8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152.08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676760.23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806940元,占5.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0413911.98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30000元,主要是用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办理各类案件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标准开支的相关费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123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业务装备建设等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44636元,主要用于我院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89010.72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94505.36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76760.23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80694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25764.29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52488.2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873276.0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6985.69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6941.9元,下降18.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我院实际工作中未发生该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7000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2.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及兄弟县院来云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尽量励行节约,控制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9985.69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9985.69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3276.03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8231.65元,增加3.7%,主要是派遣人员和司法雇员工资增加。

    1.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18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181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000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单个预算项目资金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0000元。

    5.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专户资金:按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规定财政部门当年从专户拨付的各项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6.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及其他用于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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