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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人员管理到位吗?
时间:2022-03-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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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提交病情复查报告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脱管、漏管、应当收监等情形?近日,结合最高检“关于开展保外就医监督工作书面调研”的要求,带着有针对性的问题,云和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全县2021年1月1日以来登记在册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检查过程中,检察官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身体状况和病情复查情况、请销假情况,同时对社区矫正月度考核与管理等级、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社区矫正电子定位装置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查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暂予监外执行需要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时,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将被收监执行,检察官在检查中发现,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对保证人的资格未进行动态管理。同时还发现个别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被判决剥夺政治权利,但社区矫正机构未进行实质性管理,未执行到位。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云和县检察院向云和县司法局发出口头整改意见,建议县司法局各相关司法所依法认真履职,进一步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规范社区矫正管理秩序,确保刑事执行合法、到位。

    刑事执行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近年来,云和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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