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13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5-05-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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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2月20日在云和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小县大城”核心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云和”建设,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0人,提起公诉244人,移送丽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人。其中,批准逮捕强奸、放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人,提起公诉5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35人,提起公诉48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53人。


    切实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依法妥善处理妨碍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案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案件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5人。慎重稳妥地办理涉及本地木制玩具企业的合同诈骗案、金华“万家购物”传销案、魏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李某集资诈骗案,以及非法生产、销售毒豆芽等一批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关系民生的重大敏感案件。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注重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联合接访、下访巡访等活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全年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9人次,检察长下访8次,初查并息诉案件10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件。对过失犯、初犯、偶犯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等引发的轻伤案件,努力推行检调对接工作,共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5件。组织农村法律指导员深入乡村开展“拆违”专题法制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知法、守法,助力“三改一拆”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所查办的案件涉及气象、国土、福利企业、审计中介等领域。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查处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原处长郑某、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和办事处原负责人李某某、丽水市民政局福利工业办公室原主任江某某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推进自侦工作转型升级。针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影响,及时转变执法理念,切实提高发现犯罪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完成对办案工作区的改造,明确了律师会见室、嫌疑人休息室、待诊室等功能区,被省检察院评为“规范化办案工作区”。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审录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侦查取证活动以及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羁押期限的适用,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实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将预防关口前移,努力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在全面加强案件剖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宣讲等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工作机制和方式的创新。编印《画说职务犯罪预防笔记本》,以漫画插图的形式宣传职务犯罪预防知识,已向全县领导干部赠发900余册,受到广大干部的欢迎和好评。把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作为预防重点,在大坪农民下山转移安置小区等工程中首次采取驻地办公、设立预防热线、重大事项全程跟踪等预防措施,将预防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增强预防实效。


    三、强化监督,完善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深入开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侦查活动、刑罚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的监督。全年共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纠正漏捕2人,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4人,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绝对不起诉4人,成功调处民事申诉案件5件。针对批捕、起诉案件的取证程序、强制措施使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余件次。


    更加注重权利保障。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的执法理念,把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对案件中存在的非法证据坚决予以排除。审查逮捕阶段讯问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探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对构成犯罪但不具备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的1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强化自身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就检察队伍建设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作用,1件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让更多人更深入地了解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完善检务督察制度,重点对落实各项禁令及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对规范执法、文明接访、警车管理等纪律落实情况开展检务督查8次,全面评查2012年以来的案件200余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四、固本强基,提升素质,夯实检察工作基础。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能力过硬的检察队伍,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和禁令作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学习教育、对照检查工作,出台《关于对违反检风检纪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着力解决队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宗旨意识,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2名检察官分别当选“最美丽水好人”和“最美云和人”,县检察院荣获丽水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把实施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作为检察业务的重中之重,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不断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运用侦查谋略的能力,提高批捕、公诉工作的证据审查和出庭应变能力。2名年轻检察人员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县检察院成为丽水市检察机关唯一一个40岁以下检察人员全部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检察院。3名检察官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检察官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接访员业务竞赛中荣获三等奖。


    推进基础保障建设。坚持把“科技强检”作为强化基础的支撑点,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技侦业务用房项目主体工程已顺利完工。着手建立以执法办案数据库、侦查技术为重点的科技装备体系,不断提升实战能力。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完成对检察涉密信息网络的分级保护工作。筹备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一受理、录入、移送、流转案件,进一步规范了办案流程,提高了管理科学化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服务大局的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查办职务犯罪和开展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县委确定的跨越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攻坚之年。县检察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着力强化大局意识,着力维护司法公正,着力提升案件质量,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加快打造“山水童话”特色的现代化生态休闲旅游名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检察环节的矛盾化解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平安云和”、“法治云和”建设。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确保案结事了。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深入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防范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增进社会和谐。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正确处理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切实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二、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着力保障改革发展。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徇私枉法、渎职侵权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民利的问题,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及时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检察监督机制,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判决不公等问题;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积极开展督促起诉、民事申诉案件调处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重点开展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保障改革深入推进;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制约,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确保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


    四、加强检察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自身能力。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升规范履职水平。全面有效地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执法办案流程的监督管理。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水平,利用科技手段更好地取证固证、突破案件。推进控告申诉接待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和官方微博的建设,依法公开执法办案信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推进“老云和、新童话、真山水”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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