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17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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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5在云和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剑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各项改革,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从严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7年工作回顾


    一、   保稳定促和谐,着力推进平安云和建设


    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坚决担负起平安护航十九大的政治责任,高标准严要求筑牢安全防线,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响应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采取周密措施稳控化解。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出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不断创新检调对接工作,以和解促和谐,共促成20起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金额达53万余元,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坚持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妥善处理信访案件13 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严厉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涉枪涉爆、  “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严重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1人,提起公诉206人,其中,批准逮捕强奸、放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5人,提起公诉12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32人,提起公诉49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25人,提起公诉23人。


    坚持谦抑平和的司法方式。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着眼减少办案“负产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准逮捕4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57人。完善逮捕案件审查标准,对2起社会危险性存在争议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确保“捕与不捕”在阳光下运行。深入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实行少捕慎诉,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3人。加强与群团、民政等部门联动,对涉罪未成年人逐一开展个性化帮教,其中3人现已考上大学。


    二、重实效强保障,着力服务中心工作开展


    聚力推进生态检察。推动生态检察在云和的生动实践,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连续出台多项机制,形成“监督惩处+修复补偿+源头治理+教育预防”立体化监督体系,对生态环境实行最为严格的司法保护。在全市率先出台《污染环境案件取证指引》,规范和细化证据参考标准,对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设立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延伸刑事司法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触角,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案件44人。强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份,在森林资源和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精准护航全域旅游。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云和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准护航全域旅游建设。设立派驻梯田景区检察官办公室,密切关注梯田“5A”景区创建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及时介入制止侵害旅游者权益、破坏景区环境、阻扰旅游工作推进的行为。主动参与梯田景区秩序管理,增强对旅游市场犯罪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旅委等部门开展多次联合执法,在助力梯田景区创“5A”攻坚战和服务全域旅游工作中注入检察力量。


    有效服务非公经济。以服务云和绿色崛起为导向,深化非公经济司法保障,在县工业园区建立服务非公企业工作联络站,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加强对涉企案件的风险评估,通过分管检察长领衔办理、协调相关单位参与等方式,妥善处理了章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等4起案件。严厉打击侵害非公企业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逮捕3人,起诉6人。审慎办理非公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全面落实涉企案件专人办理、优先快速办理等机制,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全力保护公共利益。切实担当起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使命,积极稳妥地履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新职能,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在生态环境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对三起案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均得到有关部门积极回应,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强监督护公正,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侦查活动监督不断规范。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3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强化讯问核查机制,纠正漏捕1人、漏诉1人。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工作规范》,对基层派出所开展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巡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促进侦查机关规范执法。扎实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人,有力打击了食药领域犯罪。


    行政执法和审判活动监督逐步推进。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检察工作的部署,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9件。加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于去年4月对县法院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民事执行案件监督检查,促进民事执行类案件监督提质增效。积极开展刑事生效判决再审查专项活动,严格审查标准和程序,依法提出抗诉1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件,原判决均获改判。


    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多次深入县内各司法所开展矫正专项检察,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向社区矫正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管理,依法监督收监执行4人。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认罪、悔罪,且改变强制措施不会影响诉讼顺利进行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4人。回应群众呼声,着力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有效维护了刑事判决的严肃性。


    自身执法活动监督日趋完善。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14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着力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加强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构建“亲”“清”的检律关系。注重问题导向,建立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监督衔接机制,将“管人”与“管案”相结合,推进案件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与事后评查一体化,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


    四、敢担当善作为,着力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严格按照中央决策和上级党委确定的监察体制改革“时间表”、“路线图”,积极配合做好转隶工作,于去年2月底圆满完成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职能、机构和人员转隶。按照中央明确的“谁审批谁立案谁结案”原则,及时稳妥处理职务犯罪存量案件及线索,确保工作无缝对接。


    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按照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现阶段已完成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到岗、办案组织构建、内设机构改革等5大类21项任务。进一步完善检察职权配置,增强检察官主体地位与办案责任意识,与司法责任制相匹配的新型办案运行模式逐步形成。


    诉讼制度改革纵深开展。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探索诉前会议制度,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对周有林故意杀人案、曾念峻等31人诈骗案等21起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积极推动庭审实质化,不断完善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在申请侦查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上作了有益尝试。


    五、抓作风提素能,着力打造过硬云检铁军


    强化思想作风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五个聚焦”,制定“永远跟党走”系列主题活动方案,以知识竞赛、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将践行十九大精神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驰而不息抓正风肃纪,每周由院班子成员带队对检风检纪进行督察,全力整治“慵、懒、散、慢、推”等作风顽疾。


    强化专业素能建设。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加强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全员轮训、检校合作、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拓宽检察干警视野,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大力加强金融、证券、网络等方面办案人才的培养,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强化岗位练兵,通过法律监督精品案件评比、公诉庭审观摩评议等活动全方位提升干警队伍素能,培养业务拔尖、能力全面的检察人才。


    强化自身基础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检务”,运用“智能语音输入”、“智慧公诉”等大数据技术辅助办案,打造新型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网上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六项便民举措,实现指尖上的“互联网+检察服务”。推进院史室、荣誉室、图书室等文化场所的建设,发挥检察文化的导向、激励、约束等功能,进一步增强干警归属感和团队理念。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云和检察事业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促发展、惠民生的成效还不够显著;二是检察监督体系不够完善,监督的力度、质量、效果存在薄弱环节。三是队伍的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尤其缺乏办理新型案件的专业人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始终遵循“尤为如此”重要嘱托,以争创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指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助力“八大行动”实施,纵深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履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神圣使命,为高质量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童话云和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主动聚焦中心工作,服务云和绿色崛起。围绕童话云和“大花园”建设,找准服务绿色发展的切入点,运用法治手段助力我县大力实施生态提升行动。继续把生态检察作为擦亮云和生态底色的重要抓手,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这一检察监督新职能,为生态环境提供严格、规范、高效的司法保障,以“尤为如此”的担当守护好云和的绿水青山。服务生态经济发展,坚决打击阻碍生态经济健康发展的各类犯罪,充分把握企业发展遇到的难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司法对策措施,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法律后盾。


    二是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着力保障民生民利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打造全市唯一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引入社会各界力量,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塑造成云和检察的特色品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断,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监督重新定位再启航的着力点,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公益诉讼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增强工作发展动能。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根据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与司法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模式和评价体系,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集成度。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的诉前主导、审前过滤、诉讼监督作用,以检察监督促司法公正。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各项举措,让司法更加便民利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锻造云和检察铁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红船精神,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强化“互联网+检察”应用实践,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继续完善接受县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补齐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短板。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赋予新使命。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为高质量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童话云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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