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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举办公益诉讼三周年主题开放日
时间:2020-08-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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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8月21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检验检察公益诉讼三周年的工作成果,一些全国、浙江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人大、省政协、省级相关部门领导以及人民监督员、媒体代表纷纷走进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建言献策。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出席活动,面向参加活动的各界人士带头进行互动交流。

    贾宇表示,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在长三角地区省级人大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办案程序、保障措施等,为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形成“重要窗口”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有力保障。他要求,把抓好《决定》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

    贾宇指出,检察公益诉讼是党中央赋予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使命,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嘱托,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省域治理现代化、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他指出,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案件范围领域广、专业性强、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多,需要各国家治理主体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形成公益保护强大合力。他认为,正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支持、兄弟单位们的配合协作、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才取得了目前的积极成果。

    贾宇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和领先标准,在更高起点上展示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新作为。要更加主动融入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聚焦重点领域,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紧扣民生热点痛点难点,深化五大法定领域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要持续提质增效,把促进办案提质、延伸办案效果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注重以类案监督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要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探索符合检察公益诉讼规律的制度机制,打造检察公益诉讼“浙江模式”,不断推进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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