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公告
云和县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罪错问题研究白皮书(2019-2023)》
时间:2024-05-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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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三周年之际,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动提升社会各界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云和县检察院全面调研2019年至2023年的未成年人罪错问题的现状及成因等情况,依托检教合作优势,形成《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罪错问题研究白皮书(2019-2023)》,为制定干预矫治措施和犯罪预防策略提供重要参考。

    白皮书全文约1.3万字,由研究说明、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总体情况、影响因素、成因分析、干预矫治五部分组成。

    在第一部分,指出白皮书发布的背景和目的。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引起未成年人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甚至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成因复杂,且其早期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多数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未成年人罪错问题已经成为当下社会需要广泛关注并加以治理的紧迫难题。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时代之问”,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县域范围内罪错未成年人进行信息归集、问卷调查、个案跟踪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数据分析,以及对未成年人罪错问题的现状及其成因进行客观的实证分析。对未成年人罪错问题的全面研究,是制定预防策略和开展罪错治理的基本前提。


    在第二部分,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相关数据进行了细致分析。2019年至2023年,云和县未成年人犯罪罪名排名前五的是盗窃罪、强奸罪、诈骗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违法案由排名前五的是盗窃(其中拉车门盗窃位居第一);偷开他人机动车、殴打他人及寻衅滋事、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非法使用危险物质(吸食笑气)。五年来,犯罪案件数呈平稳增长趋势,人数呈波动增长趋势。2021年开始,违法案件数和人数呈快速增长趋势。

    在第三部分,白皮书结合数据情况,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指出影响因素包括:个人因素的身份、年龄和动机,家庭因素的家庭结构、教育方式和经济状况,朋辈因素的聚众性、校内外勾连和前科劣迹朋友,学校因素的标签效应、矛盾处理、不良示范,社会因素的网络资源、市场环境、社会救济。

    在第四部分,白皮书结合影响因素,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成因进行分析,重点分析了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生心需求无法满足、家庭教育长期缺位、学校教育存在不足、朋辈交往不良影响、网络媒介多元诱惑等六大方面。

    社会结构发生变化方面,指出随着市场化、城市化进程加速,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以前稳定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社区权威结构式微,家庭结构也不断被破坏,离异、离散、常年外出务工等问题家庭越来越多,难以给予孩子应有的关爱,促进他们正向成长。如果没有足够的包容、关怀、引导、惩戒,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倾向会更加突出。

    生心需求无法满足方面,指出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产生了激烈的变化。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处于生理上的“发育期”、心理上的“断乳期”、行为上的“叛逆期”,很容易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家庭教育长期缺位方面,指出夫妻双亡或一方亡故、分居、离异等家庭结构破裂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深远,家庭暴力无疑会使未成年人也形成一种用暴力来处理问题的思维定势,以及不当的家庭教育也有着直接的影响。家庭关爱的缺失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心灵的扭曲、经济失去保障、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等,这一切都严重阻碍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诱发了违法犯罪。

    学校教育存在不足方面,指出学校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态度上存在一些不足。我们的法治教育和性教育严重滞后,对于自我约束能力不强的学生往往为时已晚。大部分厌学的学生因为学习成绩差或有过不良行为,往往在校会被批评、打击、忽视或放弃。当学生出现早期不良行为时,学校的及时干预以及后续的荣誉鼓励和关注认可尤为重要。

    朋辈交往不良影响方面,指出不良交往有未成年人之间结成不良团伙,也有与不良成年社会成员交往。许多未成年人一开始并没有罪错意识和罪错动机,而往往是由于朋友的引诱、唆使,才产生罪错的动机。通过与不良朋友之间的交往,会消除实施罪错行为过程的恐惧心理,能够互相壮胆。不良交往还可能导致罪错情节、手段、后果变得复杂和恶劣,同时他们之间还能互相交流罪错经验,从而导致深度感染和交叉感染,从偶犯变成惯犯。

    网络媒介多元诱惑方面,指出网络的出现,大大扩展了未成年人实施罪错行为的信息交流途径,一种偏平化无视空间和时间属性的交流方式开始出现,罪错意识的萌发、巩固都得到了空前加强。当前未成年人接触各种信息的机会大大增加,而他们最容易对新事物产生好奇心、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强,充斥着暴力和色情的网络游戏、不健康内容的网络聊天室、内容恶俗低下的手机网页吸引着他们,对他们产生负面的心理影响,刺激罪错心理的产生。

    在第五部分,白皮书根据罪错成因分析,提出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干预矫治路径,重点探讨干预矫治的目标任务、现实困境,并提出实践对策。

    目标任务方面,主要包括再犯预防、临界预防、防范预防、一般预防。重点指出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既容易受到客观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走向歧途;另一方面也容易被矫治教育,回归正常。尤其对具有已经出现犯罪危险特征的未成年人,需开展犯罪预防和临界干预工作,防止出现犯罪质变,将犯罪预防工作往前延伸,变事后帮教为事前干预,及时矫正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防止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演变为犯罪行为。

    现实困境方面,主要包括未成年人实施罪错行为的成因难解、分级分类精准矫正模式的标准缺失、不良行为现存性干预措施的质效困境、严重不良行为现存性矫治措施的质效困境以及部门协同发力不足、社会支持体系滞后等困境。重点指出现有治安管理处罚措施缺少威慑力,当前行政拘留所涵摄的范围仅限于并非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且年龄居于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群体中,事实上很多未成年人已经深谙这一点,利用年龄优势重复作案,公安机关对此也“束手无策”,难以对其形成切实有效化的惩戒规制。

    实践对策方面,主要从一一破解现实困境出发,提出构建罪错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构建分级分类风险评估系统、构建分级干预矫治措施体系、完善社会多方力量支持体系等对策建议。重点指出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干预矫治需基于全面有效的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日常行为规范、罪错行为性质、行为严重程度、身心发育状况、性格喜好、家庭结构背景、家庭教育缺失程度、居住环境、社会交往、休闲娱乐、成瘾行为、以往遭受侵害情况、社会支持网络等多种维度,通过仔细评估,判断哪个或哪几个方面出了问题,再针对这个方面或几个方面进行个性化精准干预和矫治。同时,还需强化责任主体的干预矫治职责,出台《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实施办法》等配套操作规定,明确分级标准、适用对象、干预措施、干预流程、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等内容,会同公安、教育、民政、司法、卫健、妇联等相关部门分别或联合建立出台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家庭教育等有机衔接的干预矫治制度,建立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的制度体系,确保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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