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公告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雇员啦!
时间:2024-03-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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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登录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童话云和微信公众号、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浙江省户籍,以2024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在检察机关从事司法雇员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00)。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云和县新建南路279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2024年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雇员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领取准考证凭证》于3月13日上班时间到云和县人民检察院领取准考证。

          4.计划核减。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本公告指定网站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相关办法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本公告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服务期限和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云和县博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县里确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七)递补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本次招聘结束后司法雇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次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他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578-538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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