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以法律监督职能,守护生态文明
时间:2023-08-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字体:[ ]
  •     近年来,云和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能动履职,着力当好绿色生态的守护者,办理了一批守护生态的生动案件,并出台了相关配套机制,积极推动生态守护取得实战实效。

    一、立足特色,做优做强生态资源保护

        以“生态检察”为着力点,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根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线索,开展了垦造耕地项目专项监督活动,并持续办理了天然气管道破坏林木、库区水面垃圾污染,扬尘污染、古树名木保护、松材线虫病专项整治等涉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充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因地制宜建成了云和梯田白鹤尖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设立“云上公益诉讼检察岗”,打通了检察机关助力生态保护的最后一公里,守护云和的绿水青山。

    二、延伸触角,做深做实绿色文章

        在扎实生态资源保护的同时,云和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亮点工作,服务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如根据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域特色亮点和地方党委政府部门重点工作,明确以辖区内古村落保护、古道保护、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等为监督重点,形成了一定办案规模。

        在《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正式实施之际,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县内官银古道、抗战古道等多条古道存在路基损毁、未标识指示牌、公共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随后行政机关根据“修旧如旧”的原则,开展修复工作,并申报2023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古道修复。该案的办理被浙江法治报发表报道。

    三、加强联动,形成监督保护合力

        保护生态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近年来,云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会签文件等形式,会同林业、残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就生态保护工作建立了相关联动机制。如在办理天然气管道破坏环境资源一案中,通过案件上报,助推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发挥上下一体化优势,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开展专项活动,形成跨区域保护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合力。

        另外,在总结办理“涉林垦造”公益诉讼案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将办案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同时,注重系统思维,以点带面,积极助推社会治理,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如在办理辖区内“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案件时,在办理个案的基础上,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公益诉讼检察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办理古树保护案件时,推动县林业生态发展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通过系列联动机制的建立,在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中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形成合力,促进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

        保护生态,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下一步,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托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生态保护质效,为碧水安澜、绿色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美好生活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浙公网安备 33112502000095号

    浙ICP备20029828号-1 版权所有:云和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