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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会议|浙江检察:探索防治新型隐性腐败路径
时间:2024-11-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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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会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近年来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工作作出研究部署。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作经验交流。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分组讨论了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的有关意见。

          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最高检决策部署,以高质效办案为核心、高水平协同为驱动、高素能建设为支撑,运用法治方式助力新型隐性腐败防治工作向纵深突破。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作交流发言。

          一、把握特点规律,精准发力提升新型隐性腐败办案质效,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案。一是坚持穿透思维。重点审查收益获利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判断利益性质,重点审查人物关系锁定腐败主体,重点审查资金流向明确利益链条。二是坚持客观全面。加强对客观性证据的深度挖掘和审查运用,着力构建主客观相一致的证据指控体系。三是坚持深挖细查。注重审查是否存在“案中案”,注重审查是否存在渎职和其他趋利性犯罪,注重审查赃款去向,依法、全面、客观评价犯罪行为,同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二、深化协同共治,合力激发新型隐性腐败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聚力抓源治本。一是协同建机制促合力。先后推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系列制度规范,明确各单位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形成新型隐性腐败治理合力。二是协同凝共识解难点。联合省监委、省法院发布新型隐性腐败典型案例指引,联合举办多期专题研讨班,破解涉房涉股涉投资类贿赂犯罪等办案难点。三是协同强规范促治理。及时总结规律、提出建议,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推动出台一揽子规范性文件,织密制度规范,助力加快打造新时代勤廉浙江。


          三、聚焦夯基固本,持续推动新型隐性腐败办案素能建设,注重抓基层强基础苦练基本功提升实战实效。一是注重优化履职机制。对内深化一体履职,抓实“三个管理”;对外强化协作联动,建立联合听庭评议制度、建立专家辅助审查制度,提高对专业领域审查能力。二是注重提升专业化建设。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加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三是注重调、研、用相结合。探索新方法、破解新问题,及时转化成果、服务办案,提升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和实效度。

    来源: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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