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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千尾鱼苗入河湖,为云和生态补活力
时间:2026-06-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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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月初夏,万物繁盛。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云和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走进石塘镇长汀村的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公益增殖放流基地,开展生态增殖放流活动。


    水清则鱼悦,河净则城美。渔业资源是河湖生态的“晴雨表”。然而,非法捕捞、违规电鱼等违法行为,正悄无声息地破坏着水生态平衡,让秀美河湖生态频频受损。


    活动现场井然有序,工作人员分工协作、默契配合,仔细将分装完毕的鱼苗有序投放。一尾尾鲜活的鱼苗跃入清澈湖水,顺着水波四散游弋。本次活动共计投放三千余尾鱼苗,有效补充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为受损河湖生态注入盎然生机,助力水域生态系统逐步恢复。


    投放促修复,管护贵在常。放流活动落幕,生态守护的接力并未停歇。为从源头管住非法捕捞、做实水域常态化治理,三家单位齐聚县农业农村局,召开渔业资源保护座谈会,聚焦辖区水域治理的难点、堵点问题,共商护渔良策、共筑生态安全防线。


    座谈现场,各单位结合办案经验与一线执法实际,围绕精准打击非法捕捞、行刑衔接、执法司法联动等问题深入交流。


    守护绿水青山,贵在久久为功。此次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既是一次生动的生态普法课堂,也是各单位联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务实举措。


    近年来,云和县检察院聚焦固废污染、大气污染、林地破坏、非法猎捕等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等专项监督行动,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力追偿生态损失。同时,做好行刑衔接,对情节轻微、相对不起诉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采取补植复绿、购买碳汇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下一步,云和县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以更主动的履职、更严密的监管、更扎实的修复,常态化守护辖区河湖生态安全,让碧水长流、鱼翔浅底的生态美景常驻云和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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