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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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22在云和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剑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助力“八大行动”实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履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神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稳定,创新特色,助力打造最平安县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法履行捕诉职能,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相结合,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全力惩治刑事犯罪。主动融入平安云和建设大格局,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1人,起诉238人,其中,批准逮捕强奸、放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8人,提起公诉6;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16人,提起公诉26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21人,提起公诉60人。妥善办理曾某某等28人电信网络诈骗案、陈某某十九年前抢劫杀人沉尸案等重大案件,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聚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出台专项实施意见强化内部联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配合机制推进外部衔接,构筑扫黑除恶坚固防线,共批准逮24人,追捕漏犯2人,准确把握办案标准,目前已依法起诉7人。健全完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捕诉衔接、线索移送等专业化办理机制,依法办理卢某某等8人强迫交易、非法经营案,周某某等7人诈骗、窝藏案等一批恶势力案件,努力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着力践行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少捕慎诉、保障权益”专项检察,全年共不批准36人,不起诉64人。深化司法调解工作,创新检调对接机制,共促成15起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金额达108万元,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5起案件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7.8万元同比增长3倍。

    倾力打造未检品牌。成立全市首个向阳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中心,构筑信息管理监督预警平台,全力推进未成年人全覆盖保护体系建设。同时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提升教育引导水平。发挥中心职能,为300名未成年人提供体验式法治教育。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向所有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或司法救济,1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观护帮教,帮教比例达92%

    二、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童话云和建设

    牢记新时代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守好生态底线。积极构筑青山绿水的检察屏障,通过深化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服务全域旅游等专项行动,打造生态保护“检察+”模式。将检察监督贯穿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优化派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职能,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监督立案45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46人,提起公诉12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立足护航全域旅游,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梯田创“5A”景区一线,助推“全域5A”建设。

    护航民营经济。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稳妥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严格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查封、扣押等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4人,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专心经营、放心投资、安心创业。聚焦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开展木玩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办理全市首例假冒注册商标案,对23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搭建检企交流平台,推行专题普法,提升企业法治意识。

    保护公共利益。全面拓宽公益诉讼监督领域,办理案33件,其中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并在白鹤尖、箬溪村等地建立补植复绿基地,修复受损生态。充分发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职能,推进12309举报电话和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拓宽群众参与公益保护渠道。联合县监委、县信访局出台工作意见,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形成公共利益联动保护合力。

    三、聚焦主业,强化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在全市检察工作业务绩效评价中,我院取得了第二名的历史最好成绩,七项考核指标中有三项位居全市第一,三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精品案例。

    深化侦查活动监督。立足监督事项清单制,开展对侦查活动的全域监督,共监督立案14人,其中2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化案件审查,维护司法公正,共纠正漏捕2人,监督撤案3人。注重对特定问题的专项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取证不规范等现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开展刑拘后未捕未诉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全年共检查19起案件,其中监督立案12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创新“清单式”交叉审查机制,精细化审查刑事裁判文书,努力提升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水平,全年成功抗诉3件。增进检法良性互动,检察长首次列席审判委员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均被办案机关采纳。与县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联网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开展跟踪动态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监督收监5人。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转变以往重刑事审判监督、轻民事审判监督的理念,坚持刑民并重,探索构建立体化多元监督模式。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与传统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等手段,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全方位监督,以国有财产保护为突破口,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5份;强化生效民事裁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2份。同时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办理监督案件3

    四、聚焦改革,彰显作为,开创检察全新格局

    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检察院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以改革创新为引领,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以规范化司法夯实改革根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一核心,构筑标准规范办案体系,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等疑难复杂案件。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创新“监察+案管”智慧监察模式,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

    以精细化办案深化改革层次。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切实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加强派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建设,对27起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对主动认罪、悔罪的2人实行宽缓化处理。完善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机制,逐步构建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推进司法资源优化。

    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改革创新。借力科技创新延伸监督触角,推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上线运行,促进执法规范和司法公正。自去年8月上线以来,已完成逮捕协同案件28件、起诉协同案件24件、审判协同案件16件。探索“科技+检察”新模式,推进智慧公诉、检委会无纸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

    五、聚焦公信,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目标,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努力培育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配合各项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院班子成员两次赴各片区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先后邀请代表委员80余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会、公诉案件庭审观摩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为代表委员更好地履职创造条件。

    严抓思想作风。深化党建引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素养,筑牢干警思想根基。创新推进“尊法治、强担责、比实干”专题教育,结合指导性案例学习、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提升教育实效。以“清、廉、净”为总领,开展“坚定政治立场,打造清廉云检机关”活动,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常态化检查,确保检察队伍无违纪行为的发生。

    提升队伍素能。组织开展检校合作、全院轮训等培训活动,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开展专题业务讲座、青年干警课堂等多形式学习,夯实干警理论基础。发挥一线骨干“传帮带”作用,推进岗位练兵、庭审观摩评议等技能训练,多角度锻炼干警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云和检察事业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手段还不够多,服务的意识、能力和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还不高,信息化应用存在一定的短板。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干警业务能力与新时期检察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县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云和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再深化、再提高之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作出的“丽水之赞”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服务保障“六大工程”,围绕创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目标,不断深化法律监督,全面推进检察改革,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为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立场,在深化政治建设上有新提升。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坚持从大局出发,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更加有为的责任担当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二是履职尽责,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有新担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积极投入全域5A提速、美丽城乡提质等六大工程建设。深化生态检察,不断完善派驻环保局、梯田景区检察官办公室建设,全力守护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立足检察职能,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各项举措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力度,用足用好法治手段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推绿色发展。

    三是聚焦民生,在推进平安建设上有新作为。坚持把监督目光投向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焦点热点,主动参与民生服务提档工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破网打伞”力度,聚力打击网上诈骗、“软暴力”等新型网络涉黑涉恶犯罪。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司法调解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综合运用公益诉讼、两个专项监督等手段,探索建立多元化监督模式,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蓝天保卫战”等活动,在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彰显检察作为。

    四是加强监督,在深耕主责主业上有新提高。不断深化特色品牌创建,引领转变监督理念,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抓住内设机构改革契机,统筹推进各项检察职能协同高效运行,构筑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平衡充分全面发展的法律监督新格局。坚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权威,充分运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的部分职务犯罪自行立案侦查权,与执法司法机关共同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五是锤炼队伍,在强化自身建设上有新突破。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坚持内生发展深挖潜力,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纵深推进“清廉云检机关”建设,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干警队伍。促进信息化技术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强化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检察监督视野和能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深耕主业,真抓实干,履职有为,为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而努力奋斗!


    附件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生态检察:是指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分散的检察职能串联起来,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多种履职方式,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作用,进行立体式的工作,是检察机关保护绿水青山,服务生态经济,促进绿色崛起的重要载体。

    ●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83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两个专项监督: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旨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涉嫌犯罪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员额检察官:是指改变现行法官、检察官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在法院、检察院内部重新确立法官、检察官人员比例,强化职业保障,从而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效率,筑牢司法责任制的基石。

    ●认罪认罚从宽: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智慧检务:是指在检察工作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打造新型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

    ●逮捕协同、起诉协同、审判协同:协同是指政法各部门通过一体化办案系统移送案件、反馈结果,包括公安、检察间的逮捕协同,公安、检察、法院间的起诉协同,检察、法院间的审判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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