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10-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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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8日在云和县

    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有23个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8个,市级12个,均为历年之最。

    一、以护航全县大局为己任,坚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守初心担使命。

    聚焦共同富裕扛起检察职责。坚持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开展清理“挂案”系列行动,深化企业服务,通过上门走访、普法宣讲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会诊”12次。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3件,同时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延伸。用心用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全市率先与县慈善总会、团县委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协作机制,全方位贯通法律援助、就业培训、产业补助等救助渠道,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办理救助案件11件11人。

    聚力平安云和守护和谐社会。紧密围绕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主线,扎实推进除险保安,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47人,起诉189人。精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办理涉众、涉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3件,对发现的工程领域监管盲区等问题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依法起诉云和首例袭警罪案件,切实维护执法司法权威。加强与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严格审查把关,维护司法公信。持续打击养老诈骗犯罪,针对当前养老领域存在问题开展深入调研,调研报告获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和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批示肯定

    聚能社会治理融入整体格局。撰写法律监督年度报告,为深化社会治理提供检察观点,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不断探索惩治犯罪与维护社会稳定间的最佳平衡,共不批准逮捕31人,不起诉103人,积极传导理念增进共识,公安机关报捕率和检察机关起诉率均明显下降,司法效用更加精准高效;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252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主动退赔退赃。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社会化保护,发出督促监护令12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2份,联合有关部门就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开展数字化监督和根源性治理,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法治版头版报道。推动完善入职查询制度,督促解聘涉未行业前科劣迹人员1名,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成长空间。

    二、以推进数字改革为牵引,全面探索跨越发展路径

    融入数字浙江建设潮流,探索具有云和检察辨识度的数字化发展道路,以数字伟力引领山区小院跨越式发展。

    层级规划牵引改革全局深化党组领衔,集合全院之力谋划数字改革整体格局,县检察院作为全省15家之一获评2022年度全省数字检察示范院,系全市唯一。聚焦文化领航,打造“云上论‘检’·创智空间”数字检察文化品牌,形成“数字享说、数字智库、数字办案”三大平台,由内而外驱动深层次数字化变革,该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品牌建设银奖。深化改革提质,不断提升数字检察与党委政府整体智治贴合度,数字化改革工作获县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等奖。

    智汇引擎探求监督新路创新研发“智汇引擎”虚假司法确认监督应用系统,推动全省在该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监督案件267件,相关案件均被撤销,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5件7人,有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该应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和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在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最系列”成果评选中,入选15项“最响话语”成果协作单位。

    数字帮教呵护幼苗成长。依托检察履职聚合各方力量,打造“未成年人分级精准帮教应用”,贯通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学校和医疗机构等单位部门67个,以数字化力量推动涉未案件、事件一站式分办、反馈和督办,全年共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6人,起诉8人。提升数字应用实战实效,移送线索并引导侦查的一起强奸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本着对犯罪未成年人宽容而不纵容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改表现的,依法不起诉6人,开展帮教11人次,倾力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对犯罪情节恶劣的,依法起诉3人。该应用相继入选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1、S3”,并在全省推广。

    三、以深化法律监督为遵循,切实优化能动履职效能

    坚持“质量为先”,把依法能动履职融入到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项工作推进中,努力实现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刑事检察监督向“深”做优。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检察官轮值监督刑事侦查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1次,就马某某故意杀人案等9起重大案件提出具体取证意见。深化立案监督和撤案监督,追捕追诉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请抗诉1件;就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4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持续开展“派驻+巡回”检察监督,实现对全县社区矫正监督全覆盖。深化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民事检察监督向“精”做强。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办结案件3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在虚假司法确认和车辆查封扣押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监督案件20件,聚焦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牵头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出台《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司法确认的实施意见(试行)》,助推源头治理,所办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撰写的相关文章获评2022年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论文。

    行政检察监督向“质”做实。紧紧围绕法治云和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各类监督案件9件,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到位和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创新出台行政争议化解特邀调解员机制,邀请调解经验丰富的基层人员参与办案,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专刊方式介绍。强化府院检联动,联合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

    公益诉讼监督向“效”做好。牢牢把握检察官是国家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紧盯生态环境、外来入侵物种等民生热点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与县林长制办公室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深化执法司法衔接,更好守护绿水青山。针对云和-龙泉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破坏林地、耕地未及时修复问题,持续跟进监督近一年,督促施工单位投入2200余万元修复受损林地、耕地,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刊刊发。

    四、以保障民生民利为导向,持续提升为民司法质效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立足各项检察职能,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坚定办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回应人民群众呼声,针对“小白码”接码平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追责的同时,还被追究民事侵权责任,赔偿公益损失共计140余万元。持续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问题,办理各类案件32件,并以此为基础开展以案释法,守护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切实解决困难回应群众诉求。以检察履职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坚决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常态化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融入县社会治理中心机制,推进检察环节司法调解,共办理调解案件7件,协议金额115万元。聚焦农民工欠薪问题,办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为近20名农民工挽回损失20余万元。同时,在县人大、县政协支持下,出台检察官“双联双助”工作机制,密切检察机关与基层的联系,持续推进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开展各类联络服务活动15次。

    全面履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助力梯田5A创建,深化生态检察,“最美梯田生态保护基地”成功获评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并就梯田农遗保护等问题开展深入监督。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落实《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对县域内有代表性的古道等进行全面排摸,重点就古道受损、文化失传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投入80余万元修复6条古道,后续还将跟进落实专项资金助力古道“旧貌换新颜”。

    五、以锤炼过硬队伍为根本,多维培养夯实发展基础

    坚持“严管厚爱”,将忠诚担当融入到队伍建设中,一体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协同高质量发展。

    政治建设筑牢发展根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赓续奋斗、再启征程”系列主题学习活动,筑牢检察履职思想基石。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体党员干部投身“4•26”疫情防控一线,与全县人民“同心战疫”。

    标本兼治涵养良好作风。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成立检务督察办公室,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全年共填报“三个规定”报告事项35件。第一时间按照县委“紧起来、快起来、跑起来”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出台实施方案,以问题整改为切口直面作风顽疾,以全面整顿为抓手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

    久久为功提升专业素能强化领导班子示范引领,立足理论研究、业务讲座、培育典型等形式深化“传帮带”,构建人才发展梯队。强化全员岗位练兵,通过青年干警课堂、换位实战等途径,不断提高干警办案实战和综合能力,今年来,共有14人次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绩突出个人等市级以上表彰,5篇理论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和书籍上发表。深化业绩考核考评,落实季度案件质量常规评查机制,以评查促规范,助推检察官业务水平提升。

    接受监督促进履职规范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在履职办案中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全面落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就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发出检察建议3份,古树保护、政务公开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17次,“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信息120条,在各大省级以上媒体发稿44篇,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云和检察探索数字化路径、加快跨越式赶超、深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对标云和发展新战略,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举措还需深入探索;二是对标社会治理新要求,法律监督成效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标人才队伍新情况,检察队伍素能建设还要深入落实。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之年,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的更大作用,为我县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贯彻新时代理念更加自觉。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牵引,坚守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和党的理论武装,“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检察机关的重大事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保持检察机关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更加主动。聚焦县委“147”组合拳,找准检察能动履职服务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方式,全力服务保障创业创新、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民生福祉。聚力基层社会治理,依托“双联双助”等工作机制,投身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和、法治云和建设,促进完善规则、堵塞漏洞、优化治理,提升检察工作的政治性和专业性。聚能民生司法保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各类问题,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三是聚焦公平正义,推进高质效监督更加有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更好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加大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紧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司法不公等问题,促进司法公正、执法规范。进一步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法律监督认可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紧扣创新引领,深化高标准改革更加有效。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激发数字检察内生动力,更好融入党委政府整体智治多跨场景,在数据共享、数字办案、场景应用上奋力开拓,谋划好促进跨越式发展的长远篇章。聚焦深层次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优化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新形态,在服务保障“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中展现新作为。

    五是优化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能队伍更加坚实。围绕“四化”检察队伍的要求,全面抓好政治引领、素能提升和正风肃纪工作,扎实开展“拼担当、比实干、争进位”专题活动,锻造全面过硬的检察队伍。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党建,谋划多形式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促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有机统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全力走实云检文化发展路径,以团结、凝实、奋发的文化内核驱动工作争先进位,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云和检察将继续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代表审议意见,以实干实效彰显忠诚担当,坚定守护群众的安全与幸福,全力走好新时代赶考路,为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智汇引擎”虚假司法确认监督应用:以虚假司法确认为主要打击对象,在导入海量文书建立母数据库基础上,根据“假确认”案件特征设置关键因子和子模型,高效、精确定位有造假嫌疑的案件,进而推动根源性研判和深层次治理。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能过程中,依法采用多种方式,使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实质性处理,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效果。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检察听证:指检察机关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中央《意见》:指2021年6月15日,党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是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提出的意见。

    四大检察: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又可细分为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十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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